官方 被告谋杀表罪成立 552587 552587 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4日 夫淋油烧妻案 (槟城13日讯)槟城高庭今日裁决,大山脚淋汽油烧妻案被告谋杀表罪成立,需出庭答辩。 被告詹源发(译音,43岁)被控于2013年6月24日下午4时许,在大山脚万珠园一间屋子内,杀害37岁的妻子黎秀凤,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作出上述裁决后,被告选择在证人栏内答辩。 他也将此案订在4月7日及8日,让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代表律师为安巴纳登,家属旁听律师为何良丰。 槟城妇女觉醒中心主席拉丽塔美浓及多名代表也前往了解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