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贿包庇非法业者 2土地局官员不认罪
(关丹13日讯)2名彭亨州土地及矿物局高官被控接受9万令吉5000令吉贿款,以包庇一名非法开矿业业者采铝土;2人不认罪,各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是该局执法组副主任沙益乌马(34岁)及助理执法官法利(35岁) ,本月6日被捕,今早被反贪污委会官员带上地庭面控。
沙益乌马被控于本月6日晚上7时35分,在关丹机场与法利串通,接受一名非法矿业业者提供的3万令吉,作为不对付非法铝土矿开采活动的酬劳。
法利则面对2项控状,被控于去年11月18日下午4时至4时30分,在关丹甘榜峇柏拉慕一间餐馆附近的车上,收取3万5000令吉贿款,并提供13D表格及包庇有关非法业者。
各缴1万保外候审
他也被控于本月6日中午12时20分至12时40分,在关丹机场泊车场,再度收取3万令吉贿款。
2人的行为已抵触2009年反贪委会第17(a)条文,可在第24条文下宣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沙益说,沙益乌马月薪5300令吉,与妻子育有一名孩子。
他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今天只准备3000令吉,希望法官哈比芭降低主控官莎费娜副检察司所建议的2万令吉保释金。
法利的代表律师昔山也求情说,被告月薪2600令吉,与妻子育有3名孩子,须抚养年迈父母。
法官谕令被告各需缴交1万令吉保释金,案定2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