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賄包庇非法業者 2土地局官員不認罪
(關丹13日訊)2名彭亨州土地及礦物局高官被控接受9萬令吉5000令吉賄款,以包庇一名非法開礦業業者採鋁土;2人不認罪,各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是該局執法組副主任沙益烏馬(34歲)及助理執法官法利(35歲) ,本月6日被捕,今早被反貪污委會官員帶上地庭面控。
沙益烏馬被控于本月6日晚上7時35分,在關丹機場與法利串通,接受一名非法礦業業者提供的3萬令吉,作為不對付非法鋁土礦開採活動的酬勞。
法利則面對2項控狀,被控于去年11月18日下午4時至4時30分,在關丹甘榜峇柏拉慕一間餐館附近的車上,收取3萬5000令吉賄款,並提供13D表格及包庇有關非法業者。
各繳1萬保外候審
他也被控于本月6日中午12時20分至12時40分,在關丹機場泊車場,再度收取3萬令吉賄款。
2人的行為已抵觸2009年反貪委會第17(a)條文,可在第24條文下宣判。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于賄款的5倍或1萬令吉。
被告代表律師拿督沙益說,沙益烏馬月薪5300令吉,與妻子育有一名孩子。
他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今天只準備3000令吉,希望法官哈比芭降低主控官莎費娜副檢察司所建議的2萬令吉保釋金。
法利的代表律師昔山也求情說,被告月薪2600令吉,與妻子育有3名孩子,須撫養年邁父母。
法官諭令被告各需繳交1萬令吉保釋金,案定2月5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