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訊)車禍案件苦等月余無進展,直至驚動警區主任才見調查效率?!
營業主任因轎車被撞,在報案時提供車禍詳情及肇禍車輛資料,苦等1個月半,對方都沒投報,查案官竟還叫事主動用本身車險索償。
事主過后尋求州議員協助,並由州議員致函芙警區主任,結果短短兩星期便找到涉禍車主,事主還被召到警局處理賠償,前后兩種遭遇大不同。
事主鄭崴文(29歲,電訊公司代理營業主任)指出,去年10月30日上午10時許,他從鄧普勒工業區載上司往芙蓉市區途中,在皇珠廣場的前方紅綠燈停下時,被一輛國產威拉撞。
他的國產邁薇轎車后門毀損,因涉禍青年不願賠償,他在當天中午12時到警局投報,並提供對方車牌號碼、車款、顏色等齊全資料。
查案官叫用自己保險理賠
“交警告訴我需等候對方在24小時內報案,事發第3天,我再聯絡查案官,被告知對方仍未報案,之后1個月我一直在跟進此案,對方依然未報案,我無法向對方索償,查案官就叫我用自己的保險理賠。”
他認為,其轎車被撞還要用本身車險賠很不公平,遂向武吉甲巴央區州議員謝琪清求助。
“謝氏在去年12月15日致函芙蓉警區主任,今年1月4日交警通知我到警局,獲知交警致函給涉禍車主,對方才來報案,查案官更質問我為何致函給其上司。”
他指出,其轎車需費1500令吉維修,一旦超過3個月就無法理賠,他前后等了2個月才有下文,若非州議員協助,此案仍在耽擱中。
鄭崴文今日在朋友陳俊豐的陪同下出席記者會,藉本身的遭遇警惕民眾,在場者尚有謝琪清及其助理華漢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