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政部長:分層地契問題 仲裁庭審理只需50令吉
(八打靈再也14日訊)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指出,分層地契仲裁庭在高樓住宅分層地契法下成立,讓投訴者以實惠費用,更快處理問題。
他指出,相比把問題帶上法庭,單是開案審理就得花費300令吉,仲裁庭只需繳付50令吉就可開庭。
“高樓住戶及利益相關者,再也無需通過繁瑣及昂貴的法院訴訟程序,來解決糾紛與問題。”
阿都拉曼達蘭今早為“分階層管理—好、壞、簡陋”研討會致開幕詞時,指如今的商業物業一般上是混合用途建築,而較新的住宅計劃皆是向上發展。
“現在,單單在半島,計有1萬5000項分層建築發展計劃,它等同佔約30%的城市人口。”
他指出,鑒於此需立定正規法律,因此,房政部廢除了2007年建築與共管產業法令的第663法令,及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下的757法令,並以高樓住宅分層地契法取代。
此外,他也說,房政部將與全國建築委員會密切合作,著手處理所接獲投訴。
他說,根據該委員會在2014年,對6630項高樓住宅分層管理質量評估顯示,僅有2%獲5星等級,而獲得4星等級的佔8%、3星等級佔25%、2星等級佔19%,而1星等級佔46%。
他說,提升65%低於2星評價等級至3星或以上,是他們未來所要完成的任務,而這也是房政部的宗旨,即促進與加強城市環境的宜居性及可持續發展。
“房政部期待600萬名來自分層建築住戶及分層商業住戶的積極、顯著迴響。
應建人民可負擔房屋
阿都拉曼達蘭指出,他經常提醒發展商,在建築高級房屋之餘,須建築人民有能力購買的房屋。
他是被詢及霹靂州蘇丹納茲林沙殿下於日前指許多發展商為了賺取更高的利潤,傾向於興建高價房屋並出售給外國人,使到越來越多人民買不起房屋時,發表上述言論。
他補充,許多發展商賣房屋之餘,更以生活品味作為賣點。
他說,建築以生活品味為賣點的房屋時,娛樂場所及溫泉等也是其中的興建工程;此外,發展商使用進口建築材料,皆是導致房價昂貴的原因。
他指出,從經濟角度,發展商興建人民有能力購買的房屋也能賺取盈利,只要確保房屋設計簡單,易於保養便可。
“不要過於強調生活品味,現在的大馬人民需要簡單、便宜、地點佳及有能力擁有的房屋。
分層地契法生效
助管理層解決問題
大馬建築管理協會會長丹斯里曾福傳指出,高樓住宅分層地契法去年6月1日正式生效,這法令能夠協助解決管理層的種種問題。
他指出,一棟建築物的價值在於管理層能否有效管理,包括保安措施、垃圾管理和電梯等民生設施。
他說,管理層的管理態度和方式,往往左右人民對發展商的看法與想法,且會直接反映在發展商的名聲上。
他說,2013年高樓住宅分層地契法取代了2007年建築與共同擁有財產(維修及管理),並綜合其他管理和協調分層地契條規,以解決發展商、管理層、賣家和買家所面對的種種問題。
他提醒大眾,須認識和理解這項法令,知道自己的權利和責任。
他也促請各個分層建築物的管理層,包括聯合管理機構(JMB)和管理委員會(MC)成員,盡速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屬下的建築委員會登記成為成員,在面對困難時,能及時獲得援助。
曾福傳在“分階層管理—好、壞、簡陋”研討會致詞時,呼籲城房政部成立建築管理董事會,以適當的簡化法定標準與操作,持續為住戶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