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警方2016年的新目標,是全力加強監督及應對社交媒體所帶來的危險,相信這對善用網絡的人而言,是個好消息。
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使用越來越流行和便利,但網絡上的白骨精和牛魔王也越來越多,這些妖魔鬼怪對網絡良民,是極為危險的威脅,因為他們興風作浪和散播假消息。有者是蓄意為之,有者則是不經大腦思考,人傳我傳,變成這些網絡妖精的小嘍囉。
自由是一種權利,濫用自由則是一種暴力。一個人做任何事情,包括使用網絡和社交媒體,理應建立在以不傷害他人和不威脅社會秩序為原則的基礎上,任何人身攻擊和無謂流言,皆讓人容忍不得。
在網絡上,有許多自以為幽默的網民,喜愛製圖攻擊一些他們不喜歡的人,這是一種惡作劇與人身攻擊,與幽默扯不上邊,網民應向社交媒體管理者和警方舉報,減少網絡上的“圖片暴力”。
社交媒體上轉發的力量可以形成網絡海嘯。排山倒海的力量,可以協助一些人,也可以變成淹沒人心的悲劇;當網絡牛魔王開始發功,發佈不確實和錯誤的消息,網民應該理性思考,按鍵轉發相關消息前,問問自己消息是否值得轉發,應該寧願少發一則假消息,也不要助紂為虐,成為網絡牛魔王的“小牛精”。
如果網民不小心成了網絡妖精的小嘍囉,發現轉發了錯誤訊息,應該負起責任,更正資訊,讓收到你轉發的網民和朋友,得知事情真相,把破壞程度減至最低。
以智慧檢視訊息
網絡能夠訊速傳播消息,引起的效應像雪球越滾越大,而且速度極快,善用它等于善用科技,濫用它等于陷科技和自己于不義。在這個網絡時代,網民更應理性和更有智慧的檢視每一則訊息,而非貪一時之快,隨手轉發不正確消息,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大堆“蘇州屎”,同時可能惹禍上身,遭執法當局調查。
警方強調無意干涉公眾使用網絡的自由和權益,只是要糾正網絡及社交媒體的一些錯誤。我們期待警方依循這個原則,為網民剷除網絡的妖魔鬼怪,讓網民有安定的網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