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員拋下黃氣球案 擇定28日開審

(吉隆坡14日訊)早前因在首相納吉伉儷出席吉隆坡柏威年廣場一項活動時,從高處拋下黃色氣球,而被控的舞蹈員兼藝術家拜萊蓋絲,推事基于總檢察署尚未回應辯方律師所提呈的陳情書,因而擇定此案在1月28日及29日開審。

此案主控官為祖兒珠蒂副檢察司于案件今日過堂時,向推事莫哈末法依扎這么說;同時也將此案的閉路電視報告及視頻,移交給被告代表律師米歇爾葉蘇達斯。

另外,米歇爾葉蘇達斯在庭外向記者指出,她們在2015年12月16日提呈陳情書,但總檢察署如今尚未回應;同時也透露,辯方已為此案的審訊,做好準備工作。

被告拜萊蓋絲(37歲)于2015年9月23日,在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條文下被控時否認有罪,獲准以5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有條件保外候審。

事發時,被拋下的黃色氣球,均印有“正義”、“民主”及“媒體自由”的英文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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