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屋婚宴大开杀戒 印尼男子维持死刑
(古晋14日讯)联邦法院就印尼籍男子因不满长屋屋长不鼓励长屋居民与印尼人结婚,而持枪杀人一案,今日宣判维持诗巫高庭于2010年5月7日的判决,即死刑。
这名印尼男子不满主持婚礼的长屋屋长表明不鼓励居民和印尼人结婚,结果大受刺激,随之手持猎枪闯长屋婚宴开枪大开杀戒,造成5死9伤惨案,
犯人央邦恩都汉曾于2013年6月20日被上诉庭驳回上诉,昨日也被联邦法院五司以此案并无疑点来加以驳回,他已无再寻求上诉的管道,是难逃一死。
另外,他也因射伤9名宾客罪名,之前被诗巫高庭同时宣判22年监禁刑罚。
控状指出,他是于2007年6月6日晚上9时30分至10时,于加帛桑坡县正举行婚礼一座长屋内,拿着岳父的猎枪在婚宴上射击,造成5名宾客死亡和9名宾客受伤,死者分别为格兰乔治(38岁)、格兰乔治(39岁)、包鲁斯(42岁)、加劳依鲁(21岁)和加绕(27岁)。
控状说,犯人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上诉人是当地前村长安昌泽纳乌的女婿,自结婚后便与太太定居在岳父的长屋单位,他当时是被主持婚礼的长屋屋长提及不鼓励居民与印尼人结婚激怒,而极度愤怒起了杀机,事发时约有200名长屋居民出席该场婚礼。
据知,案发地点的长屋是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唯有通过水路和步行45分钟才能抵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