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 何啟良:不應法律訴訟 民辦學府應接受批評 554727 554727 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何啟良不被南方大學續約風波 報導:吳菊君 (新山15日訊)對于南方大學學院董理事會採取法律訴訟,何啟良認為,南方大學學院作為民辦學府,應要有接受公共輿論批評的胸懷,而非採取法律行動對付一個讀書人。 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由于他還未閱讀到有關聲明,所以他不能做進一步的回應。 但他聲明,他之前接受某報章訪談中,是指南方大學學院的行政操作不符合大學學院的標準,而非指學術水準。 另一方面,南方大學學院理事長張瑞發則聲明,董理事會發出的聲明已經寫得很清楚,他不便再發表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