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启良:不应法律诉讼 民办学府应接受批评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何启良:不应法律诉讼 民办学府应接受批评

报导:吴菊君
(新山15日讯)对于南方大学学院董理事会采取法律诉讼,何启良认为,南方大学学院作为民办学府,应要有接受公共舆论批评的胸怀,而非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一个读书人。



他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由于他还未阅读到有关声明,所以他不能做进一步的回应。

但他声明,他之前接受某报章访谈中,是指南方大学学院的行政操作不符合大学学院的标准,而非指学术水准。

另一方面,南方大学学院理事长张瑞发则声明,董理事会发出的声明已经写得很清楚,他不便再发表任何意见。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