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反貪會一名前官員因弄丟一筆原本是證物的款項而遭解僱,他因此入稟法庭起訴反貪會,不過法庭批准反貪會申請撤銷此案。
承審的司法專員S.納丹說,法庭基於被解僱官員莫哈末阿茲米對反貪會的控訴不紮實,且沒法律根據,允許反貪會申請撤案。
他也說,這項控訴純屬小事一樁,且已違反司法程序,因莫哈末阿茲米不是被反貪會解僱的,而是他選擇提早退休。
“反貪會沒有指示他提早退休。”
他也諭令莫哈末阿茲米為答辯人承擔3500令吉的堂費。去年7月,莫哈末阿茲米入稟法庭,並將反貪會主席、砂州反貪會和政府列為一至三的答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