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5日訊)假扮股票經紀進行商業詐騙,騙取高達64萬5229令吉,巫裔男子今日面對14項指控時,皆不認罪。
被告莫哈末理查阿茲米(45歲)被控上芙蓉地庭,法官在被告不認罪后,准許被告以8萬令吉及2名擔保人保釋外出,並訂于2月15日過堂。
控狀指被告與另一名仍逍遙法外的同黨,于2014年12月19日至去年11月13日,在芙蓉馬銀行、瓜拉庇勞路一間物業資源公司及芙蓉昔阿末路的伊斯蘭銀行,欺騙43歲巫裔男子莫哈末沙米爾。
被告被指假扮股票經紀,讓受害者相信並對一間物業資源的公司作出投資,投資額介于1萬2000令吉至11萬令吉,欺騙數額共64萬5229令吉。
被告的行為抵觸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可與第34條文同讀與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10年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庭上否認所有指控,主控官諾哈菲扎副檢察司向法庭,提出20萬令吉保釋金及2名擔保人保釋外出,並扣留被告國際護照直到案件結束。
被告的代表律師古迪星指出,此案受害者是同一人,被告只是涉及在不同的地點,涉及不同數額的欺騙,並建議給予被告3萬令吉保釋外出。
法官莫哈末扎奇批准被告以8萬令吉及2名擔保人保釋外出,期間扣留被告國際護照直到案件結束,並訂于2月15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