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若沒有遵守庭令償還拖欠的租金,屋主可否自行把門上鎖?
⊙陳先生把一間屋子出租給租戶,但是租戶在租用屋子數個月后,就開始拖欠租金,甚至連電費都不願意還。
他指出,租戶已經欠了5個月的租金和電費,共約2000令吉。
“我已經透過推事庭採取行動,庭主已判我勝訴。”
不過,他認為對方不會遵從庭令把拖欠的款項還給他,且擔心對方繼續霸占他的屋子。
“如果租戶不肯還錢或不肯離開,我可以買鎖頭鎖起大門嗎?這么做是否犯法?
★麥嘉強律師
陳先生是不可以採取鎖門的行動,這么做會被對方反咬一口,對方可報警。
申請驅趕令程序複雜,陳先生必須聘請律師,讓律師提供意見和處理。
接著,陳先生成功申請的驅趕令必須以掛號信的方式寄給對方,對方不理會的話就可以執行庭令,由法庭執法人員破門而入,且可以拍賣屋內的財產抵銷拖欠的款項,和驅趕對方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