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德士車輪被鎖 司機扯執法員發飆
(檳城16日訊)疑違例泊車被鎖車輪,德士司機突不滿發飆,用雙手捉住市政廳執法員不放,還不停質問執法員“你是誰”,直至警員前來調解,衝突事件才落幕。
警方接獲投報後,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法)調查此案。一旦在條文下被控罪成,刑罰是監禁不超過2年,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這起事件於昨晚8時30分,在檳城旅遊區新關仔角德士站前發生,事發經過被人拍下視頻上網。
據視頻畫面顯示,一名華裔德士司機不滿其中一名執法員(28歲)鎖車輪後,趨前扯拉對方,當時,另一名在場執法員上前勸阻,但司機仍不放過對方,發狂似的用雙手捉住執法員。
司機已報案
該名司機捉住執法員時,不斷高喊質問對方:“你是誰?”(You siapa? )、“你讓我知道你是誰?”(You bagi saya tahu you siapa ……)。事發時,還有另2名執法員在場,也有數名公眾在旁圍觀。
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立助理總監今日說,警方昨晚已接獲有關執法員的投報,而該名德士司機也已報案。
他說,有關執法員昨晚在新關仔角值勤時,發現有多輛轎車停泊路旁,引起交通阻塞,因而採取鎖輪行動。
“執法員步行至一輛德士前,指示在雙線停泊的司機移車,對方卻不聽取勸告,有關者唯有將德士車輪上鎖。”
他說,德士司機相信不滿車輪被鎖,突大聲怒罵執法員,還拉扯執法員至市政廳卡車附近。
“司機要執法員出示身分證及執法證件,由於執法員認為對方無權查其身分證,因而拒絕出示。”
不滿可投訴勿為難執法員
檳島市政廳秘書洪永泰及執法與公共教育常務委員會交替主席阿末阿茲里查,希望公眾體恤執法員的任務,不要為難他們。
阿末阿茲里查說,若民眾對執法員不滿,可攜帶證據如照片及詳細資料等,向檳島市政廳投訴(投訴熱線為04-263 7637或04-263 7000)。
他說,執法員是依據作業程序進行執法工作,包括勸請司機將車子移走,不會立即就鎖車輪。
“我要讚揚3名在場的執法員,他們就算被動粗,也能控制情緒。”
洪永泰說,由於執法員的工作存有危險性,每月可獲250令吉津貼,市政廳也正計劃為執法員購買保險,以便對執法員有保障。
他希望民眾不要“超越”法律,並與市政廳合作,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
王耶宗促警提控動粗者
檳島市議員王耶宗說,過去2年來,先後發生4宗市政廳執法員被“攻擊”的案件,希望警方嚴厲看待。
他說,發生執法員“被攻擊”的事件包括,執法員在車水路被淋福建面(正在審訊)、執法員在漆木街被毆打(已下判)、執法員在新街被丟錢侮辱(已下判),以及週六(15日)被“挾持”事件。
他說,希望警方嚴厲看待,將動粗者提控上庭。
檳島市議員黃順祥說,新關仔角備有德士泊車位,德士司機應將車子泊放在專屬位子,就算沒有泊車位,也不應違例。
檳島野蠻司機風波頻生
檳島市政廳執法員進行執法行動期間,頻頻遇上野蠻車主或司機!
去年10月7日,曾發生一宗車主疑不滿“先付錢才開鎖”,扔錢罵女執法員是“狗”的事件,引起大眾關注。
此事件在檳島新街與江沙路交界處發生,當時一名戴墨鏡男子見到有人拍攝後,起身從肩包裡取出一疊鈔票,高聲喊說“我不是沒有錢給,也沒有說不要給(罰款),我有很多錢,但執法員必須先開鎖,我才會給(罰款)”。
他身旁的一名男子相信忍無可忍,從肩包裡掏出一張50令吉紙鈔,看似要遞給執法員,卻在後者伸手準備接住,男子把紙鈔扔到人行道上。這兩人事後被警方逮捕,並控上庭。
另一宗於去年3月10日在牛干冬巴士站發生,一名檳島市政廳拖車司機,在巴士站拖走一輛違例停車的轎車,車主較後現身與拖車司機發生肢體衝突,雙方事後報警,互指對方先動手毆打。
事發時,華裔車主打開拖車司機座車門,搶走拖車鑰匙。當拖車司機趕緊下車時,對方對他連續出拳,他被迫出手自衛,一拳擊中車主的肋骨,導致對方跌在路上。警方事後扣查華裔車主,並援引刑事法典332條文(致傷公務員)條文調查。
司機撂話“認識很多高層”
執法員:安全受威脅
“你不認識我嗎?我認識很多高層(Orang Atasan),下次再來,你就知道我是誰!”
昨晚在檳城新關仔角發生德士司機動粗事件,被動粗的執法員希爾米今日現身說法,指有關德士司機發表的言論具恐嚇成分,讓他覺得自身安全受威脅。
他說,他昨晚8時至8時30分左右,與另2名執法員到舊關仔角交通圈執法,發現靠近小販中心處有7至8輛汽車雙重泊車,其中有2輛是公眾轎車,其餘是德士。
“一些車主坐在車內或在車子附近,我要求他們移走車子,但有一名車主不在附近,我們只好鎖車輪。”
他說,違規泊車的德士司機都很合作的駕離,但該名德士司機(動粗者)發現他們執法,立即從路旁休息處坐上車內。
“我至少3次勸請司機移走車子,對方仍無動於衷,甚至有‘我就是不移,你能怎樣’的態度。”
他說,他們鎖了前一輛車子的車輪,有關車主抗議,詢問執法員為何鎖其車子,卻不對德士司機採取行動。
“在這情況下,我只能鎖德士車輪,德士司機立即下車,向我索取身分證及執法證,我認為他無權要我出示身分證,堅決不給,只能向他出示執法證。”
他說,德士司機還是堅持要他出示身分證,不要執法證,更“挾持”他到對面路拖車車子處,要他出示身分證。
“警員較後到現場,德士司機還不罷休,直至警員向對方出示警員證,對方才鬆開手說他並沒有做什麼。”
他說,被德士司機“挾持”時,沒發現有受傷,直至隔天早上,才發現左手有大片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