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贤:拖车非上策
去年8月开始,槟岛市政厅实施拖车措施,向拖欠罚单罚款的车主展开严厉“追债”行动。
这次市政厅的行动似乎过于强硬,即在不通知车主的情况下强行拖走车辆,并强制车主缴付赎款,否则不可领回车辆。车辆在被扣押期间,当局将以每天100令吉收费来计算,无疑也加重车主负担。
当局手法强硬及提出的赎车条件苛刻,引人诟病和掀起争议。
无可否认,在槟岛有不少公众无视市政厅的法律,即使累计多张罚单也不愿缴付罚款。因为多数者都认为,市政厅不会浪费时间将他们一一提控上庭。
然而,强行拖车并非明智之举,只会引起民怨。反之,通过法律程序,将拖欠罚单者提控上庭,才是上策,且能服众。
一般上,地方政府在处理拖欠罚单问题上,都是按照法律程序将有关车主控上庭,为何槟市政厅不能?指依据法庭程序行事非常耗时,只是一个借口。
若当局下定决心对所有拖欠罚单者,付诸法律行动,车主岂敢妄为?
槟市议会已升格为市政厅,除了可采取法律行动外,也应争取与陆路交通局连线,傚仿吉隆坡市政局,与陆路交通局合作对付违例者。
一旦槟市政厅与该局连线,所有拖欠市政厅罚单者都必须缴清欠款,否则车主可被列入陆路交通局的黑名单。这才是最有效的“追债”管道,市政厅日后在处理拖欠罚单方面,也不须再动员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