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水中投毒 新國女博士生緩刑3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同學水中投毒 新國女博士生緩刑3年

(新加坡17日訊)新加坡女博士生歐陽湘宇因在同學水中投毒,在美國加州被判3年緩刑監視和176天社區服務令。



歐陽湘宇也被令在緩刑期間不得與受害者接觸,也不能踏進史丹福大學。

《海峽時報》報道指出,法官下判前在內堂召見控辯雙方律師后,宣讀判決說,考慮了歐陽湘宇所屬教會呈上的人格評鑒、以及她的心理報告和受害者目前的健康狀況后,才作此判決。

法官也說,歐陽湘宇正在接受治療,也對治療有反應,但沒有提到她目前精神狀況的細節。



現年27歲的歐陽湘宇,去年12月選擇不抗辯她所面對的4項控狀,上週五(15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聽取判決。

歐陽湘宇是在2009年獲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國家科學獎學金,到英國倫敦帝國理工學院深造,獲頒生物化學學士學位。

案發後被開除

她在2013年再獲獎學金前往美國史丹福大學攻讀癌症生物學博士學位,事發時是醫學院2年級生,案發后被學校開除。

歐陽湘宇在法官宣判時表情嚴肅,並在庭上同意進行社區服務。社區服務將從2月22日起,一週5天。

控方並沒有要求法庭判歐陽湘宇坐牢,因為受害者都認為讓她接受輔導和治療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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