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添福操縱利高 延至22日宣佈刑罰
(吉隆坡18日訊)投資界昵稱為“Repco Low”,並在19年前操縱股市罪名成立的商人劉添福,原定週二(19日)在地方法庭宣布刑罰,展延至22日進行。
根據證券監督委員會最新通知,由于利高控股(Repco Holdings)前執行主席劉添福辯護律師申請展延,故當局發出通知,展延至22日宣布刑罰。
證監會早前文告指出,在1983年證券業法令第91條文之下,劉添福將被判處最少100萬令吉罰款及監禁不超過10年。地方法庭是在上週一(11日)宣布劉添福罪名成立。
早前報導指出,劉添福1999年遭地庭提控,涉1997年12月3日單日交易內買入22萬7000股或相等于利高控股1%股權,導致該股股價飆漲並誤導市場。
傳召25證人
這宗案件涉時16年,共傳召25名證人,其中8名證人包括劉添福本人、股市專家及估值專家。
劉添福1997年12月進行該買賣,1999年9月18日在地庭被控操縱股價以嘗試誤導股市。不過2006年11月14日才下判,地庭宣判劉添福表面罪證不成立,他無需出庭答辯並無罪釋放。
過后控方上訴但在2010年10月15日遭高庭否決,控方將申請移師上訴庭獲準,諭令被告2013年2月28日需回到地庭,針對14年前的操縱股價指控進行答辯。
同年3月7日,地庭讓劉添福自行辯護,過后再度展開慢慢審訊,今年1月11日宣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