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彭州土地及礦物局官員,今早被控收取總值1萬7000令吉賄款,以售賣100張13D運輸表格給一名鋁土礦開採業者,2人不認罪,各以4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努非道斯(28歲),是該局普通助理人員,被控于本月6日,傍晚6時5分,在關丹武吉士基勞26巷,向業者收取8500令吉,作為包庇該業者的非法開採活動酬勞,並提供50張13D表格給對方。
非法業者擁有13D表格后,將可讓羅厘司機順利地把所有非法開採的鋁土礦沙,載往關丹港口。
另一名被告阿都拉欣(53歲)則是該局的行政助理,他被控于同一天的晚上9時16分,在關丹英迪拉馬哥打15區,串通被告努非道斯,再向同一名業者收取8500令吉,以再提供50張13D表格。
努非道斯抵觸2009年反貪委會法令17(a)條文,阿都拉欣則牴觸該法令第28(1)(c)條文,兩者可在第24條文下宣判。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于賄款的5倍或1萬令吉。
兩人今早面控時,都沒有聘請律師,努非道斯求情說,他月薪只有600多令吉,妻子正懷孕,希望法官哈比芭降低主控官莎菲娜副檢察司所建議的1萬令吉保釋金。
此外,阿都拉欣則說,他月薪為3000多令吉,須承擔8名家庭成員的生活開銷。
法官隨後允准2人各以4000令吉保外,此案定于下月15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