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注册局保护儿童 恋童 强奸 虐童 列名单
(吉隆坡18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法律顾问扎西达说,在2015年儿童(修正)法案下,将成立1个专门记录恋童癖者、强奸犯及虐童者名单和资料的儿童注册局,作为民众聘请员工或选择托儿所的参考。
她指出,该部将为注册局,向法庭和警方收集已被定罪的犯罪者资料。
扎西达今日在2015年儿童(修正)法案媒体发布会说,该部目前正积极举办宣传活动,向非政府组织和民众传达修改后的儿童法案内容。
她说,法案也建议聘请2名儿童担任全国儿童咨询理事会成员,及为妇女部列出一个更好的计划,即安置受虐儿童在临时庇护所30日的计划。
她指出,该部并无将童婚列入该法案,童婚将继续受伊斯兰法庭及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约束。
有信仰纠纷将不插手
她透露,若孩子的父母双方有信仰纠纷,该部将不会插手相关案件。
“若法庭已将监护权判给其中一名家长,那该部将不会出现(介入)。”
该部政策单位秘书维莎拉则举例,若民众欲开办托儿所和聘请员工,可致电该部检查应聘者是否有与儿童相关犯罪记录,以确保任何涉及托儿服务者没有犯罪前科。
据悉,妇女部除了修改2001年儿童法令中70%内容、成立儿童注册局外,也将针对少年犯的鞭笞刑罚,改为履行最高12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针对疏忽照顾儿童的家长和监护人,也将接受最高36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令惩罚。
出席者尚有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和拿督阿兹莎。
独留儿童在家
可判监禁20年
2015年儿童(修正)法案也披露,在职父母若将儿童独自留在家中或无人看管,罪成将在2015年儿童(修正)法案下,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
若网民在社交媒体散布未成年犯或儿童受害者照,可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
根据2015年儿童(修正)法案,父母或监护人一旦虐待、疏忽、抛弃、置儿童于险境或在无适当监督下离开孩子,将受到严厉对付,罪成监禁20年,罚款5万令吉,且需履行社会服务令。
维莎拉奉劝父母,勿将孩子留在车内,否则将受到对付。
扎西达则说,父母将10多岁儿童独自丢在家中,是错误之举,因根据法律,18岁以下儿童有权获父母庇护,但视个案而定。
“若家中安全且有食物供应,则不在此范涛。”
有关刑罚是否太重一事,她指这需视乎法庭的裁决。
2015年儿童(修正)法案在2015年12月2日通过国会一读,将在来临3月于国会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