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面书帖文付堂费 纳斯鲁丁林冠英和解
(槟城18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起诉伊斯兰党淡马鲁区国会议员纳斯鲁丁诽谤案,双方今日达致和解,纳斯鲁丁撤回其面子书帖文,同时需负责1万令吉堂费。
林冠英是针对纳斯鲁丁于2014年8月6日,在面子书上发表,以“金銮白沙罗大道与槟城海底隧道有何分别”为标题的帖文,认为内容不确实,构成诽谤,破坏他身为政治家及首长的声誉,而以槟首长身分采取法律行动。
他去年发给纳斯鲁丁的律师信指出,上述帖文指责槟海底隧道计划通过直接谈判颁布工程,指这番言论含有恶意。
帖文内容无根据
林冠英及纳斯鲁丁今早在内庭达致和解后,槟城高庭司法专员林宗方宣布这项结果,并要求纳斯鲁丁在庭上唸出和解声明。
纳斯鲁丁唸出和解声明时说,他对其在2014年8月6日于面子书的帖文引起对首长的任何误会,感到遗憾,并撤回该帖文中的部分内容,即有关首长的言论,因为有关内容毫无根据。
针对此,林宗方纠正纳斯鲁丁,指后者唸出的内容,与今早在内庭达致的和解声明不同。
林宗方唸出双方同意的和解声明,即纳斯鲁丁将撤回其在上述日期的面子书整篇帖文;纳斯鲁丁随后也认同,有关和解声明是双方同意的声明。
起诉人林冠英的律师为慕勒里;答辩人律师为旺罗希米。
两人在庭内及庭外都互相握手,并在庭外分别对媒体发言。
林冠英说,和解是双方的建议,槟州政府一向来通过公开招标颁布工程,纳斯鲁丁已撤回其不确实的言论。
纳斯鲁丁指出,他撤回言论,但并没有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