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違泊該對付?公婆都有理! 情理法傷腦筋
報導:陳佩欣、陳麗玉
(檳城19日訊)檳島市政廳執法人員“流年不利”?
才踏入2016年,在檳島就發生兩宗執法人員被攻擊事件,引起關注。
其中一宗是發生在本月15日晚上,一名執法人員在多次勸告德士司機移走違規泊車的車子不果後,在鎖車輪時遭違規的德士司機動手;另一個案件則發生在17日晚上,一名小販因不滿車子被拖走而向執法人員亮刀,所幸未造成任何傷亡。
《中國報》抽樣訪問8名民眾,受訪民眾普遍認為,駕車人士需要為泊車行為負責,其中4名受訪者皆對明知違例會被取締,駕車人士應遵守條規。
不應被攻擊
當中有3名受訪者,則認為當局執法期間,手法不應太強硬,而應給予通融,當局也必須看地點進行取締,而不是在不阻礙交通的地方也照開罰單。
至於執法人員被暴力對待,大部分受訪者非議這個舉動,並認為執法人員只是在執行職務,不應被攻擊,出手打人者就是不對。
也有其中兩名受訪者,認為這個年頭,大家都生活在壓力中,所以才會發生這種暴力事件。
但有受訪者質疑,執法人員是否有要“達標”的目標,這樣對車主並不公平,因為執法人員會為了“達標”而選擇在車主容易違例泊車的地方執法。
選擇騎摩哆
★韋國富(42歲,咖啡館東主)
車主如果不要被取締,泊車時就要注意,不要違例。
大多數人是貪方便,希望在最靠近目的地的地方泊車,但檳島這個小地方,泊車位本來就有限,如果當局沒不執法,違例泊車的情況一定很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會影響到別人。
目前檳州公共交通系統又未成熟,要去熱點區如市區的話,我不想找泊車位又免得被取締,通常會選擇乘摩哆快捷方便。
我曾被鎖車,現場開鎖,但個人始終認為,泊車也是一種責任,需要對自己的泊車行為負責。
曾被鎖車輪
★郭旂伶(37歲,行政人員)
我本身有被鎖過車輪,我認為鎖車輪政策本身是好的,能杜絕違例泊車,但有些時候一些不應被鎖車的地方,即沒有阻礙到交通,也一樣被鎖就有點說不過去。
至於執法人員被攻擊,出手打人者就是不對,執法人員只是執行任務,有車子違例他就執法,不應該被攻擊。
執法員沒錯
★陳日祥(28歲,家庭教育業者)
我本身沒有中過傳票或車子被拖。我個人認為,執法人員並沒有錯,因為這不是當天才告知的條規,他們只是依法行事。
民眾在已被告知的情況下,因貪圖方便而違規,已屬知法犯法。
往黑區取締
★李振維(26歲,藝術廊助理)
我曾違例泊車而被開過罰單,也曾有車子被拖走的經驗。
執法人員不應只是在熱點區積極執法,反而應注重在違規泊車很嚴重的地方,或是經常會有雙重泊車的地方,因為這些地方才真正是導致交通阻塞的地方。
至於近期常發生的執法人員被攻擊事件,我認為這是生活壓力所致,大家都活在過度的壓力中,才會有暴力事件發生。
應該要通融
★邱文輝(40歲,自僱人士)
我本身是有被開罰單。
我認為執法人員在拖車時,不要太過強硬,應要給予通融,比如要看地方及時間。
比如在旺區就沒有辦法,一定要執法,不然會影響交通,但在一些旅遊景點就必須通融,加上檳城的泊車格只有這麼多,車子數量一直增加,也很難再加泊車格。
對於攻擊執法人員事件,我認為打人就是不對,但我們也要了解執法人員當時的態度是否友善。
為了要達標?
★陳建裕(40歲,零售經理)
我本身中過罰單,但沒有被拖車過。
根據我觀察,執法人員經常會在市區中心內執法,反而較少到市區以外的地方執法。
我不了解執法人員在開罰單時是否需要達標,或是開得最多罰單者會有獎勵金,但若真有這樣的事情,那執法人員當然會在容易“中標”的地方執法。
另一方面,針對執法人員被攻擊事件,我認為雙方都有責任,可能執法人員與違規者在溝通上有誤解,但違規者也要有自制力,不可以動手。
沒事先警告
★余川麟(38歲,商人)
我本身是沒中過罰單,也沒有被拖車過,但我曾目睹不少這樣的事情發生。
在開始實行固本泊車制時,檳島市政廳曾承諾,在看罰單或是拖車前,都會事先警告或是提醒車主,但如今執法人員就好像是“強盜”般搶錢,不單沒有提醒車主,還不給予通融。
執法人員如今開罰單的速度很快,行動也很快,往往在咖啡店裡聽到有人喊“執法人員來了!”,出來一看已被開罰單或是鎖車輪。
我知道違規泊車是不對,但執法人員應針對繁榮地區,而非在不會阻礙交通的小巷子狂開罰單。
對於近期常發生的執法人員被攻擊事件,我認為大家都有生活壓力,站在違規者立場,或許他們只是違例泊下車子辦點事,就被開罰單,這樣肯定會感到不滿。
我希望執法人員可以履行承諾,在執法前線警告或是提醒車主。
小巷應通融
★林國樟(60歲,商人)
我本身沒中過罰單,因為我知道會被開罰單的事情就不要做。
我認為,執法人員應給予通融,不要已來到就開罰單,而是站著觀察一段時間先,這樣違規車主看到執法人員,也會自動的將車子移走。
因為有些人是將車子泊放一下處理事務,執法人員觀察後,若發現有車主“頑固不寧”,才開出罰單。
執法人員應站在車主立場著想,在會導致塞車的旺區取締,那些在小巷子里違規泊車但不影響交通,就應通融。
至於執法人員被攻擊事件,我覺得車主應該是被開過多次罰單,或是間中存有誤解,才會發生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