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認罪 埋嬰屍監1年罰5000

(芙蓉19日訊)3名巫裔男女偷埋嬰屍案;嬰兒生父在為懷孕的女友接生後,復聯同胞弟將夭折男嬰非法埋葬,今日雙雙被判監禁1年兼罰款5000令吉。

兩名屬于親兄弟關係的是首被告莫哈末法依茲(24歲,民防部隊隊員,嬰兒生父),和第三被告莫哈末法茲魯(21歲,待業),兩人今早在芙蓉推事庭面控時,承認秘密處置嬰屍和隱瞞嬰兒出生的罪狀。

至于次被告兼嬰兒母親努魯阿蒂卡(25歲)則不認罪,芙蓉推事西蒂凱麗雅允許她以3200令吉保釋,並訂于2月16日過堂,以呈交相關文件。

控狀指3名被告于本月9日傍晚6時,在汝來鳳凰山莊組屋蓄意隱瞞嬰兒出生,並在嬰兒出生及夭折后,秘密埋葬嬰兒,牴觸刑事法典318(秘密處置嬰屍或隱瞞出生)條文,可與第34條文同讀與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的辯護律師依娃娜求情時說,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皆未婚,仍需撫養年邁父母,而且兩名被告皆首次犯罪,希望推事輕判。

次被告的辯護律師馬諾尤索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剛面對失去愛兒的苦況,而且其父親將作為其擔保人,並承諾不會逃跑,希望推事允許女被告以最低的保釋金,保外候審。

西蒂凱麗雅聽後直斥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目光短淺,而且無深思熟慮,私自埋葬嬰屍,彷彿已失去理智,令她痛心。考慮公眾利益后,有此判決,若兩名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將以監禁12個月取代。

女被告男友親自接生

案情顯示,一名投訴者向警方投報,指本月11日晚上10時15分,接獲自稱為法拉的巫裔女子電話,指住在其隔壁,並在汝來某工廠工作的女被告已經懷孕,但不幸誕下夭折的嬰兒。

女子向投訴者告知,指女被告的男友,即首被告親自進行接生程序,當警方接獲投報調查后,成功逮捕首被告和次被告,首被告承認埋葬嬰屍,第三被告也承認協助胞兄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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