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單位在幹嘛! 10箱毒丸連過兩關
(檳城19日訊)吉隆坡國際機場馬航貨運中心(MASKargo)大疏漏,10箱裝滿近60萬顆“5仔”鎮定劑的“貨物”,竟輕易連闖兩關,即先從國外運來吉隆坡機場,再由吉隆坡轉運至檳城機場,全程順利通關,沒有被發現!
據了解,毒販是在外國通過貨運,將這批市值約800萬令吉的毒品寄來大馬,並以“手提袋”呈報該貨物,輕易瞞騙過關。
雖然箱子裡的毒品只是簡單地以黑色塑料袋包裹,卻還是輕易逃過吉隆坡國際機場馬航貨運中心入境與轉運的兩關監測,運往檳城國際機場的馬航貨運中心。
無論如何,檳城警方接獲情報後,成功在這批毒品被取走前率先攔截充公;只是狡猾的毒販竟提早察覺,採取“壯士斷臂”之策,寧失毒品也不現身取貨,令警方功虧一簣,起獲毒品卻捉不到人。
國際販毒集團上週三(13日)通過空運,寄送10箱價值近800萬令吉的52萬6800顆5仔包裹來檳城國際機場馬航貨運中心。
追查物主下落
此案也是檳州開年來最大宗毒品案,警方當天早上接獲情報,指上述從外國空運至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再轉抵檳馬航貨運的包裹,呈報包裹的物品為手提袋,包裹內卻是裝入黑色塑料袋及紙箱的大批5仔。
檳肅毒組主任顏明江今早在該組副主任李慶泉陪同下,在州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證實此案時說,警方充公的10箱52萬6800顆5仔,市價約790萬令吉,主要供應本地、雪州及吉隆坡市場。
他指出,警方已介入調查該公司,也希望透過相關線索追蹤物主下落。至於涉案的國際販毒集團,檳警方已聯絡當地警方,以讓對方調查。
“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調查此案,任何人在此罪名下被控罪成,唯一刑罰為死刑。”
埋伏5天捉不到人
警方為了逮捕毒販而埋伏了5天,但狡猾的毒販最終還是沒有現身!
顏明江指出,警方相信物主透過本地一代理公司負責接收“毒包裹”,但當時物主或該公司代表並沒前往認領。
他說,當局根據所掌握包裹接受者的地址前往調查,證實該地址為代理公司的辦公樓,不過已人去樓空。
另一方面,從外國空運來檳的10箱5仔包裹,在被檳警方揭發前竟可通過該機場轉機抵檳機場馬航貨運,而引起人擔心機場貨運出現檢查不嚴問題。
針對此事記者詢問顏明江時,他不願置評,並叫記者去問有關當局。
另外,被警方充公的大批5仔,每顆市價約15令吉,該貨源分別以紅色及白色錫紙包裝。
主任:無權檢查轉運貨物
隆機場關稅局沒疏忽
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19日訊)吉隆坡國際機場關稅局主任拿督仄奧馬否認,有關指10箱裝滿近60萬顆“5仔”鎮定劑由隆轉運至檳城機場,是機場關稅局官員疏忽造成的說法。
他說,該局官員只是獲賦權檢查送抵目的地的貨物,並無權檢查機場內轉運的貨物。
“因此,這10箱‘貨物’雖經過吉隆坡國際機場,但如果是一架飛機直接轉移到另一架飛機再運往檳城,根據程序,即應由檳州關稅局官員檢查這些貨物。”
仄奧馬今日針對關稅局官員如何檢查轉運貨物一事,向《中國報》指出,根據這起個案情況,應該詢問檳州機場關稅局官員進一步和檢查作業情況。
他解釋,除非有關貨物抵達吉隆坡國際機場後,從機上取下來再運離機場,或當局收到情報懷疑有異,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駐守的關稅局官員才有權檢查轉運貨物。
他舉例,如果有關貨物是從香港寄出,目的地是新加坡國際機場,但中途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轉運,吉隆坡關稅局官員並無權檢查這些貨物,應交由香港官員檢查。
租空間給馬航貨運
另一方面,大馬機場控股和馬航公關受詢時皆指出,關稅局是負責檢查所有出入境貨物和人的單位,發生10箱裝滿“5仔”鎮定劑的“貨物”由隆轉運至檳城機場一事,應由關稅局負責任。
大馬機場控股企業通訊部經理納斯林說,大馬機場控股是租借空間給馬航貨運,馬航貨運使用這些空間囤放貨物,大馬機場控股無權過問和檢查這些貨物。
馬航公關阿麗娜則說,馬航貨運為顧客運送貨物,一般抵達目的地時,才由駐守在相關機場的官員檢查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