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7年前杀党要 3男上诉得直逃死刑
(布城19日讯)7年前涉嫌杀害印度国大党怡保西区区部财政星旦巴兰,而被判死刑的3名印裔男子,今日在联邦法院上诉得直,逃过鬼门关。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批准3名被告的上诉,撤销他们的罪名和死刑。
被告马尼马然(27岁、销售员)在听到法庭裁决后开始拭泪,而沙拉瓦南(32岁,商人)则显得雀跃,只有贝如马(34岁、保安人员)神情淡定。
联邦法院是以3名被告的定罪和刑罚站不住脚为由,让他们上诉得直,因此认同高庭首次的裁决理由,即控方无法证明此案的表面罪证。
3被名被指于2009年1月11日晚上11时30分至1月12日凌晨2时10分,在文冬新村戏院街住家致使星旦巴兰死亡,牴触刑事法典302条文。
高庭于2010年11月29日裁决被告表罪不成立,但控方之后向上诉庭上诉,上诉庭谕令被告必须回到高庭自辩,同一间高庭于2013年7月15日裁决被告罪成,判死刑。
上诉庭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高庭原判。
死者遗孀在供证时指出,她看到其丈夫在客厅内被6名持巴冷刀的蒙面男子包围,遗体附近还有血,于是她向邻居求助致电救护车。
此案主控官为孟盖副检察司,而3名被告辩护律师分别是郑宝德、阿菲夫丁和威嘉仁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