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罰4萬太嚴苛 運輸業者不滿SPAD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超載罰4萬太嚴苛 運輸業者不滿SPAD

(峇株巴轄19日訊)運輸羅厘因超載及堆貨過高,遭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開出高達6000至4萬令吉不等的“天價”罰單,峇株巴轄、麻坡及居鑾運輸業者大嘆吃不消,不滿當局作業緩慢又執法嚴苛!



去年至今,運輸業者向各政黨及公會投訴的案例近百宗;相較于陸路交通局(JPJ)開出的300令吉違規罰單,SPAD對超載、車斗堆貨過高的羅厘開出6000令吉至4萬令吉罰款,令人咋舌。

此外,一些業者未安裝全球定位系統(GPS)或只要有人撥打熱線投訴,陸交委會即刻發函,勒令商家暫停營運1個月,受影響商家還包括上市公司,令商家怨聲四起。

據悉,這情況發生在全國各州,大部分業者為避免營業執照被吊銷,被逼繳付“天價罰單”,換回繼續營運的機會。



峇株巴轄汽車摩哆商公會會長張松鑫、麻屬車商公會會長黃澄清及居鑾車商公會會長楊安祥今日率領一批運輸同業,通過馬華亞依淡區會主席林添順及馬青公共服務與社會關懷局主任林致召開記者會,促政府體恤業者,勿讓業者太沉重。

申請准證呈很多文件

林致說,羅厘司機在路上行駛,常常要“過關斬將”,除了警察設路障檢查,還要面對交通局和陸交委會取締,有時環境局還在另一路段等候檢測,讓運輸業者無可奈何。

林添順說,陸交委會自2015年制定新條例,規定所有運輸羅厘須安裝GPS,凡5噸以上羅厘須申請“路線”准證,但當局作業嚴苛,業者須呈上很多文件,還要痴等2至3個月才獲準證。

他希望陸交委會制定新條例時,應上情下達,讓業者有足夠時間做準備,畢竟安裝GPS費用不菲,而運輸公司往往有數輛至數十輛羅厘在路上奔馳,負擔非常沉重。

SPAD和JPJ權限重疊應檢討

馬華亞依淡區會主席林添順認為,SPAD執法權似乎過大,作業權限似乎也與陸路交通局重疊,內閣應重新檢討,甚至重組SPAD及JPJ。

他說,SPAD過去隸屬JPJ管轄,后來變成直屬首相署的一個單位,但兩單位管轄權限與執法權其實大同小異,兩單位同時執法取締,反而讓業者窮于應付。

“我已向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傳達業者心聲與不滿,希望他們能在內閣會議反映陳情,要求重組SPAD及JPJ,才是真正利民的做法。”

他透露,業者反映,當局進行突擊檢查時,往往詢問業者一些無厘頭問題,包括要求業者出示所有土地的擁有證書,以證明旗下運輸羅厘都有停泊的場地,繁文縟節一籮筐,讓業者備受困擾。

接投訴即令停業損失大

黃澄清說,當局應先發出警告信函,調查后證實違規才嚴厲執法,而不是一接投訴就下令暫停營運,這對運輸業者造成龐大損失。

投訴電話很可能是惡作劇,也存有被陷害的可能,當局不明就里就發信勒令停業1個月,對業者很不公平。

“制定新條例,應盡量以民為本,不是為方便執法,讓一些執法官員有機會拿雞毛當令箭,或製造貪污縫隙,影響業者生計。”

張松鑫說,一輛5公噸羅厘,車身重量已重達3公噸,若當局規定僅可載送逾1公噸貨物,將影響運輸業工作效率與速度,希望當局妥善檢討,提高載重量門檻。

楊安祥批評SPAD作業程序複雜、過程緩慢又欠缺效率,運輸業者往往從呈函獲準到電腦驗車中心修改羅厘車斗種類,一等就是2至3個月,甚至呈上文件3個月后,當局才退函表明文件不齊全,令業者大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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