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頭條】關乎宗教非雜物 禁天公座盼酌情處理

斯里柔佛組屋的住戶,多數把天公座設置在露台。

報導:曾健豪

攝影:連利元

(吉隆坡20日訊)吉隆坡人民組屋已有明文規定,走廊不能擺放任何物品,居民對此也略知一二,但面對宗教性的物品時,還是希望當局酌情處理。

根據吉隆坡市政局條例,普遍的大樣物品,如摩哆、鞋架等都不能放在門前走廊,祭拜的天公座同樣需要清空,否則接獲執法人員的警告。

昨日玻州發生一名非穆斯林組屋居民,需在一週內拆除安奉在走廊處的天公座,否則會被終止租約。

《中國報》記者今日到斯里柔佛組屋訪問居民時發現,並非每人都了解可否設置天公座。

居民都清楚入住人民組屋后需遵守的條例,但不至于熟背每條規則。

受訪的居民說,有設置天公座的居民,多是設置在露台,門前走廊盡量不擺放東西。

他們坦言,早年入住組屋時候,執法人員會秉公辦理,近年放寬少許,只要不是太離譜的問題,都不會隨意發出警告。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天公座關乎到宗教問題,希望當局酌情處理。”

有者說,當局是以不雅觀為由,禁止居民擺放任何東西在走廊,但部分居民還是我行我素。

他們指出,執法人員偶爾會前來巡視,但多數是檢查單位是否有人居住,較少理會走廊的事。

物品不放屋外

★陳文章(68歲,居民)

在該區居住了30年,不會把物品放在屋外,拖鞋也不例外。

當局酌情處理以上案件,以致部分住戶把物品放在門外,相信沒人因此接獲警告。

會有指定條例

★張玉英(65歲,居民)

斯里柔佛組屋有指定條例,不論是底層單位,都禁止擺放物品。

市政局是以不雅觀為由,禁止住戶擺放物品在走廊。

近年來,當局的執法沒像過去那么嚴厲,除非太離譜才會發出警告。

只好遵守條例

★吳女士(62歲,居民)

剛入住時,沒細讀每條規則,所以不清楚能否設置宗教神座。

當局列出這些條件只好遵守,但關乎到宗教的話,應酌情處理。

部分鄰居放置物品在門前,無形中縮小走廊空間。

非人人皆遵守

★賴先生(65歲,居民)

從拿鑰匙那刻起,居民已大概懂得相關條例。

安裝冷氣或裝修房屋,是需要向當局申請,但並非每人都會完全遵守程序。

走廊不放東西

★陳太太(50歲,居民)

天公座是放在露台而非門前,相信許多華裔居民都一樣。

走廊不能擺放任何東西,即使摩哆也不例外。

市局先通知再警告

頑固者將終止租約

報導:劉淑美

(吉隆坡20日訊)隆市一帶人民組屋的走廊被禁止擺放任何雜物,違例者若被警告也不理會,將面對遭終止租約的后果。

根據市政局程序,當局接獲投訴后,會先后發出通知信和警告信,若租戶依然無視市政局信函,就得面對租約被終止的后果。

據了解,為了確保走廊清潔通暢和安全,玻璃市房屋局發函給加央加仙那組屋的租戶,禁止租戶在走廊擺放雜物和安裝任何宗教神座,否則租約將被終止,這與隆市政局的做法相同。

吉隆坡市政局公關哈山和市政局諮詢委員會委員劉開強向《中國報》指出,根據租戶與市政局簽署的協議書(Surat Penjanjian)已清楚註明,所有人民組屋的走廊禁止擺放任何雜物,往往卻有很多租戶習慣性將腳車、摩哆及鞋架,甚至是宗教神座擺放在走廊旁。

不會罰款租戶

他們指出,走廊主要用作租戶進出路口和緊急通道,若將雜物擺在走廊將造成阻礙,因此租戶不被允許擺放任何雜物在走廊處,否則將遭市政局對付。

他們強調,一旦組屋走廊有雜物,市政局執法組會事先發出通知信(Notis),要求租戶在7天內移走,一旦租戶無法在限期內將雜物移走,當局就會發出警告信(Amaran)或自行移除和充公走廊雜物。

“如果租戶依然一意孤行,不理會市政局的勸告,我們就會終止與租戶的租約,希望人民組屋的租戶配合。”

他們指出,人民組屋的租戶多是中下階層,所以他們不會罰款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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