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局以果樹數量計算 臨時地契地稅漲50倍
(文丁20日訊)持有農業用途臨時地契的園主,今年更新地契時面臨“大出血”,芙蓉縣土地局徵收的地稅,竟由50令吉暴漲至2500令吉,增幅高達50倍!
土地局是按據園地所栽種的果樹數量多寡計算,任何農作物一概以每棵果樹50令吉計算。換言之,面積較大的地段栽種較多果樹,有者甚至需要繳交5000令吉地稅。
行動黨汝來區州議員阿魯古馬近日接獲數名持有臨時地契小園主的申訴,並直斥土地局無理取鬧,罔顧農耕者的生存空間。
據知,受影響的園主估計超過20名,他們之前繳付的地稅介於50至500令吉,胥視地段面積而異。
他們大多以栽種榴蓮樹為主,包括小部分波羅密。
短期內不催促繳地稅
阿魯古馬披露,在新的地稅機制下,不論果樹達到收成期與否,即使該棵果樹枯萎失收,土地局仍然徵收每棵50令吉。
園主們認為當局不可理喻,況且果樹的收成,並非坐享其成,而是依靠長時間灌溉照顧,耗資購買農藥肥料進行除蟲施肥,經歷一段時日後才有所收穫,土地局徵收每棵果樹50令吉,顯然高得離譜,若每棵5至8令吉還算合情合理。
阿魯古馬今日前往土地局處理這項申訴課題,得知這項新條例涉及全森州境內的臨時地契的園主,而且已經接獲不少投訴,因此文丁區事件並非獨立個案。
“為了能夠從善如流解決這類地稅問題,土地局將會深入研究其他可行的徵稅機制,當局在短期內不會催促園主繳交地稅。”
他說,根據土地法典條例,臨時地契園主沒有繳還地稅,土地局可以行使權力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當局必須體恤農耕者的處境,尤其在經濟不景氣及市場低迷的非常時期,政府應該和人民互相扶持,共赴時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