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孩子非亲生.前妻欲带走 报生纸父亲栏可当证据
前妻要追回养子抚养权。
⊙王先生说,他3年前娶了一名越南女子,不久后对方就被验出怀孕。
“岂料生下孩子后不久,妻子就离家出走,回到越南,我也找不到她。”
他指出,这几年都是他父兼母职,养育孩子长大。
“然而,在近日,妻子却从越南过来找我,表示要把孩子带走,还说孩子不是我的,是与她以前在越南的男友所生。
“当年离去,就是要会越南找对方。”
他说,如今妻子在越南生活稳定,开始挂念孩子,所以要把孩子接走。
“我听了起初非常生气,但是想到孩子,却又很不舍得,虽然可能不是亲生的,但是这几年感情都不是假的。”
他指出,如果孩子真的不是他所生,他是否有权力保留孩子的抚养权?
★林若辉律师
事主的案件,其实要看当年孩子的报生纸,当年父亲一栏是否填上事主名字。
如果名字是属事主,在法律上事主已经是孩子的父亲。
即使对方要争取孩子,也是要透过法庭,事主也是有权利取得孩子抚养权。
同时,即使对方意图透过检验脱氧核糖核酸,去证明孩子非事主亲生,事主也是有权力禁止对方如此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