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0日訊)檳首長林冠英法律官員拉惹莎拉菲娜對伊斯蘭黨宣傳主任納斯魯丁,在林冠英撤回針對他的誹謗案后,在網上發表一篇題為“喬治市高庭記錄-庭外和解”》后記一事,深感錯愕,認為有關文章有意無意轉移視線,扭曲事實或模糊真相。
她昨日發文告說,上述誹謗案(檳高庭民事案字號:23NCVC-15-10
/2014),涉及的是納斯魯丁于2014年8月6日在面子書上,書寫上傳名為“檳海底隧道和金鑾白沙羅大道計劃有何不同”的文章。經辯方要求,雙方于今年1月18日在司法專員林宗方面前進行談判,過程和平,最后雙方同意達成訴訟和解。
拒宣讀悔過文
她說,納斯魯丁應了解,訴訟案源起于有關文章,因為有關文章已構成對首長的誹謗,對方拒絕向首長道歉,意味著事實上對方也應拒絕宣讀悔過文。
“若首長以個人利益為重,拒絕接受納斯魯丁的悔過文,所謂的‘庭外和解’根本不可能發生。
她說,若納斯魯丁認為有關文章並未對首長構成誣蔑,那為何對方最后同意宣讀悔過聲明及支付1萬令吉予首長?究竟誰在說謊?恐怕已呼之欲出。
她強調,隨著這篇文告予以澄清后,若后續仍有媒體大做文章扭曲事實,首長將毫不猶豫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