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取締恐嚇石砸巡邏車 5男被控2認罪監5天

報導:陳毅強

(巴生20日訊)5名男子涉嫌在被陸路交通局官員取締時,不但發出恐嚇,還拋石頭破壞巡邏車,結果全被捕並于今天被控,其中2人承認有錯,被判坐牢5天及罰款3000令吉。

另外3人不認罪,在代表律師代為求情后,獲准以3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案定2月4日在巴生法庭續審。

5名涉案男子年介23至46歲,包括4名印裔及1名華裔,他們被指于本月16日上午10時43分左右,企圖干擾3名陸路交通局(JPJ)執法官員,在巴生加埔武吉加埔路(BUKIT KAPAR)執行公務。

據《中國報》瞭解,當3名官員準備離開現場時,被在場者拋石頭,巡邏車也遭破壞。

此案今早在巴生法庭二號推事庭聆訊,推事為瑪麗安,主控官則為里查副檢察司。

根據控狀,5名男子皆在刑事法典第353條文(妨礙公務)下面控,惟46歲的華裔被告,和42歲及31歲的印裔被告表示不認罪,在代表律師代為求情后,獲准以3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案定2月4日在巴生法庭續審。

或坐牢取代

至于已認罪的23歲及33歲印裔被告,被判坐牢5天及罰款3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3個月取代。

其中33歲的被告因對陸路交通局官員自稱為私會黨及發出將對官員不利的恐嚇性言論,觸犯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被判罰款3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6個月取代)。

不滿被拍照家屬圍堵記者

家屬不滿《中國報》記者拍攝,竟群起圍堵記者,並要求記者刪除錄影及照片!

本報記者陳毅強週三前往採訪涉嫌阻礙陸路交通局履行公務者被提控的新聞時,現場有約20名相信是5名嫌犯的家屬在場。

當發現本報記者拍攝時,部份人士團團包圍記者,迫使記者刪除錄影及照片。

記者與家屬對持5分鐘左右,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見狀,立即上前解圍,眾人的情緒才得以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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