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徵用安邦購物中心地段 39業主獲臨時暫緩令
(吉隆坡20日訊)高庭今日發出准令給吉隆坡安邦購物中心39名業主,批准阻止政府徵地及捷運第二路線開進該購物中心的司法檢討申請。
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哈妮峇今日在內庭,接見39名業主的代表律師拿督吳文祥及吳九及代表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柯基拉碧嘉後,擇定2月29日過堂。
吳文祥較後在庭外向記者說,今日是首次過堂,法官同時也發出臨時暫緩令給所有答辯人,以暫停所有土地徵用程序。
他說,臨時暫緩令的有效期限到2月29日,到時他們會要求法官再延長有關暫緩令。
效期限到下月29日
此外,吳九補充,隨著法庭今日發出準令和臨時暫緩令,對業主們而言,是農曆新年的最好禮物。
持有62份安邦購物中心分層地契的39名註冊業者,是於今年1月8日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阻止政府徵地興建捷運第二路線。
申請人在訴狀中,將聯邦直轄區部、大馬政府、吉隆坡土地及礦物局主任,及聯邦直轄區土地局,列為第1至第4名答辯人。
他們要求高庭宣判第1至第3答辯人,援引1960年土地徵用法令第3E(1)條文來徵用39名申請人的土地、於去年9月2日在憲報上頒佈誌期2015年8月17日的土地徵用通知書(Borang D)、援引徵地法令所發出誌期2015年10月22日的召見業者通知書(Borang E),以及任何因落實捷運第二路線而將影響有關地段的後續行動都是違憲、不合法及無效的。
他們同時也要求法庭撤銷答辯人所發出的徵地通知信及表格,以及禁止第1至第3答辯人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直到高庭審結此案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