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放砂政府13項權力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中央下放砂政府13項權力

(古晉21日訊)砂首長丹斯里阿德南沙登宣佈,州政府已獲得中央政府下放多達13項的權力。



阿德南沙登昨日到布城拜會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後,今午在州首長署宣佈詳情。

砂州政府獲得的13項下放權力

* 負責提控犯罪者上法庭至上訴。



* 可聘請州內教師及醫藥部門人員。

* 移民局2月起增聘100名官員。

* 2018年需有90%是本土教師,若人數不足,州政府有權聘請州內臨教執教,再申請成合格教師。

* 美里市議會獲得與古晉南市、北市一樣的交通執法權。

* 批發深海捕魚漁船執照,與中央政府共組委員會管理。

* 憲法若要修改觸及砂州事項,須先咨詢州政府。

* 每5年發展計劃,優先照顧砂州基本建設。

* 讓更多砂州學生進入國立大學優良科系深造。

* 下放1974年環境保護法令第49條文權力。

* 與中央成立委員會發展廉價屋。

* 與中央一同推動運動項目。

* 全權管理福利局及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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