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人联署要求开特大 许河源:董事会先讨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6人联署要求开特大 许河源:董事会先讨论

叶瑞坚(左2)移交特大联署信件给许河源(右2),左起为陈亚超和辛再扬。
叶瑞坚(左2)移交特大联署信件给许河源(右2),左起为陈亚超和辛再扬。

丹紫灵阁
(哥打峇鲁21日讯)吉兰丹德教会紫灵阁26名阁员签名联署,要求该阁董事会召开特别阁员大会,阁长许河源接信后称董事会讨论后会作定夺。



这封签名联署函件由阁员叶瑞坚提议,并获得25人附议支持。较后,叶瑞坚今午将联署呈给阁长,在场者尚有联署阁员陈亚超和辛再扬。

联署阁员提出一项特大提案,吁请董事会依据章程第13章所成立的九人选举委员会,在新届(2016年至2017年)董事会改选中,舍弃几十年来所引用的陈旧选举细则,与时并进,拟订更透明、干净及公平的新董事会选举细则,纳入下列所提出的办法执行。

往届选举细则有瑕疵



叶瑞坚说,要加强选贤与能及诚心服务德业的阁员,才可证明现任董事会对阁务进展及改革的决心,也确确实实能遵从五教同德的十章八则的教诲。

陈亚超补充,往届选举细则存有瑕疵和漏洞,也不合时宜,他提出5个例子:

(1)从未通过合理制的提名方式,也就是从未进行候选人必须接受提议人及附议人的提名,以出掌董事的程序;

(2)阁员从未被规定须亲自到现场领取选票、当场划票及现场投票;

(3)阁员在收到邮寄或有关人士亲手交来的选票后,一般上选委员给予多天办公时间投票,阁员可在限期亲自或可交托任何人士帮手投票。其实,选委员在任何时刻都无法确认何人赴阁投票;

(4)在长投票限期内,投票箱都没有严谨及妥善的处理和安排,让阁员在毫无监督的情况下随意又自在的投票;及

(5)依据往届的选举细则及选票,有心人可非常容易操纵整个选举过程及结果。

特大提案建议4办法

联署特大提案建议4个办法,可拟定更透明、干净及公平的选举细则,以不辜负全体阁员所托。

4个办法如下:

(一)规定有意竞选董事之阁员必须获得一位阁员提议,另一位阁员的附议及其本人接受提名,方为有效;

(二)提名截止后,选委会必须马上公布候选人名单及进行公开抽签,决定候选人选票排序的编号,以示公正;

(三)凡于选举年之前12月31日成为正式的阁员,都享有投票权及被选权;及

(四)凡有投票权之阁员必须于投票日亲自到场,出示身分证领取选票,在指定的划票处,秘密划票,即投入投票箱,不得假手于人或委派代表投票。

联署函也提出一项要求,如果董事会接纳这项特大提案,董事会可免去召开特大,但必须在信函志期(1月21日)的14天内,在3家中文报公布接纳及同意在新届(2016年至2017年)董事会选举执行此项提案。

“否则敬请董事会依据章程发出召开特大通知书,寻求阁员以秘密投票方式议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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