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人民公正黨以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銀行私人戶頭的26億令吉獻金課題,起訴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3造貪污及違反選舉法令案,高庭今日撤銷此訴訟,並諭令公正黨繳付5萬令吉堂費。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莫哈末扎基在裁決時指出,起訴人無法定地位向納吉和東姑安南興訟,因為他們非公正黨的公職人員。
他說,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第9(c)條文,若要向一個社團或其公職人員興訟,只有社團的公職人員才可以這么做。
“第一起訴人(安華)並非該社團公職人員,而其他起訴人必需證明採取這項行動的利益,但他們只是根據他們作為選民的權利。”
因此,他認為,針對起訴人要求法庭宣判第一答辯人(納吉)在一馬公司課題上犯下刑事罪,法庭無權這么做。
“只有總檢察署可以採取刑事行動,根據之前的判決,清楚的表明一宗民事案不可執行刑事案的權限,法庭仍受限于這項判決。”
無權要求判巫統非法
扎基指出,起訴人沒法定地位要求法庭宣判巫統是非法組織,因為根據社團法令第41條文,只有社團註冊官可以這么做。
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副主席努魯依莎和蔡添強、該黨選舉局主任賽夫丁和前瓜雪國會議員祖基菲阿末,于去年8月12日起訴納吉和3造貪污及違反選舉法令,並將納吉、東姑安南(代表巫統)、一馬發展公司(1MDB)和選委會列為第1至4答辯人,並要求宣判第13屆全國大選無效,必須重選。
公正黨開會討論是否上訴
出席聆聽判決的努魯依莎和蔡添強在休庭后,接受媒體的採訪時,指該黨領導層將針對此訴訟是否要申請上訴而開會討論;而他們也對此判決感到失望。
此外,他們透露,由于賠償數額龐大,他們日后將舉行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