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添福操縱利高罪成 法庭再度展延判刑
(吉隆坡22日訊)人稱“Repco Low”的商人劉添福在19年前操縱股價罪名成立案件,地方法庭原定今日宣判,但因代表律師生病,二度展延至2月15日。
劉添福是在本月11日由地庭法官瑪甘尼宣判罪名成立,有關罪名可判處最低100萬令吉罰款和監禁不超過10年。
律師生病
上述案件罪名原定19日判刑,隨後延後至今日,但今日基於劉添福代表律師雲大舜生病無法出庭,因此申請展延宣判。他建議將宣布罪名日期,從1月22日展延至2月15日,並獲法官批准。
劉添福是在1997年12月3日單日交易內買入22萬7000股或相等於利高控股1%股權,導致該股股價飆漲並誤導市場,1999年9月18日在地庭被提控。
不過是項案件拖至2006年11月14日才下判,地庭宣判劉添福表面罪證不成立,他無需出庭答辯並無罪釋放。
過後控方上訴,但在2010年10月15日遭高庭否決,控方將申請移師上訴庭獲準,諭令被告2013年2月28日需回到地庭,針對14年前的操縱股價指控進行答辯。
同年3月7日,地庭讓劉添福自行辯護,過後再度展開審訊,今年1月11日宣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