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未獲陳浩坤合理交代 父母報案保留追究權
(巴生22日訊)小茹芬父母等待逾周,未獲得馬青巴生區團團長拿督陳浩坤給予合理交代,今日在班達馬蘭區州議員陳博雄陪同下,前往巴生警區南區報案,並揚言保留法律追究權。
陳博雄指出,事主自本月11日召開記者會後,已耐心等候逾一周,希望能尋求良好的解決方案,不料得不到對方合理的交代。
“縱然葉佩妮是根據事實陳述經過,陳浩坤卻全盤否認指控,並揚言對起訴葉佩妮和索償。”
陳博雄說,他之前已通過面子書高調宣佈今日將報案,也歡迎馬華人士現身,一同還原事發真相,但對方未現身,令人深感遺憾。
他指出,他們早前開記者會時,陳浩坤揚言採取法律行動,卻在昨日才“匆匆”召開記者會及發出律師信給葉佩妮。
他懷疑陳氏昨日是得悉他們今日會報案,而採取的應對動作。
“我們以正面角度看待他採取的法律行動,這證明對方準備通過法律途徑尋找真相。”
促馬華承擔醫藥費
陳博雄說,馬華在這起事故上有一定的責任,馬華應給予事主合理交代,因陳浩坤於去年12月8日召開記者會時,巴生馬華區會領導皆現身,事後卻未見相關人等現身。
他也提出雙贏方案,指如果馬華願意承擔“小茹芬”尚不敷的10萬令吉醫藥費(以單據為準),事主夫婦絕對願意讓事件告一段落。
他重申,事主需要的是醫藥費,而不是從中獲利,“小茹芬”後續費用也是個負擔。
陳博雄提出4疑點
針對陳浩坤對葉佩妮的指控,陳博雄提出4疑點,其一,捐款已在私人戶頭,若有意私吞,為何還要從銀行取出;其二,若葉佩妮與丈夫準備“私吞”捐款,為何要找外人陳浩坤陪同。
“其三,若有意‘私吞’善款,葉佩妮為何要分3次提出款項,包括兩次現款和一次匯票;其四,誣賴陳浩坤,對葉佩妮夫婦有何好處?”
葉佩妮與丈夫也在現場委託陳博雄出任其代表律師。
同時,葉佩妮指她至今未接獲陳氏的律師信,並對於陳浩坤的行動感到莫名其妙。
葉佩妮坦承,在馬華協助發動籌款前,有慈善團體協助籌獲6萬令吉左右,有關款項已包含在其籌獲的32萬令吉中。
“起初確有馬來亞銀行戶頭的存在,但因慈善團體協助籌款期間,馬來亞銀行的戶頭被凍結,才會另外使用大眾銀行戶頭。”
她說,目前她只剩10萬令吉,其中7萬1000令吉已用作女兒醫藥費,但詳細的醫藥費要等出院才知曉。
黃國清坦承曾染毒癮
為免影響“愛女”籌款,黃國清坦承,數年前曾面對生意倒閉及在損友慫恿下染毒癮。
黃國清坦承,他在20歲時因為生意失敗的壓力,加上誤交損友而不慎染上毒癮,後在基督教會內戒毒成功,如今是名擁有穩定收入的裝修工友。
他說,他之前不願曝光,是因為擔心之前的不良背景會影響女兒,如今已到了不得已的情況,他選擇揭開以往瘡疤,以換取女兒順利接受治療。
「陳浩坤說無需交代款額」
葉佩妮說,慈善團體要求籌款透明化,也曾詢問他們共籌獲多少善款,陳浩坤卻表示無需向大眾解釋籌到多少錢。
她也在會上播放早前與陳浩坤通話的錄音,內容大致為:“他做他的就好了,為什麼要和我們連在一起?我們都不要和他們連在一起,我們有自己的平台,有自己的部長,有自己的方法去籌款,基本上他要籌什麼給你,你就叫他直接進給你就好了,哪裡還有限定什麼籌款的數目,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