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解释96万佣金来源 邱震华被控
吉隆坡刑事调查组前主任拿督邱震华高级助理总监,涉嫌在接受反贪污委员会调查期间,没有遵守副检察司所发出的通知书,即无法解释早前在宣誓书中提到的96万1500令吉“佣金”的由来,今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
被告不认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
控状指被告在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1日,在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没有遵守副检察司于2013年12月23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9(1)条文下发出的通知书,即无法解释2014年1月8日宣誓书中,96万1500令吉“佣金”的由来。被告因此牴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9(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沙弗丁副检察司向法官莫哈末拿希建议,让被告以10万令吉保释,但被告代表律师吉丹却以被告在调查期间给予极度配合,也不会逃跑为由,希望法官降低保释金至1万令吉。
法官最终决定让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案订2月23日过堂。
邱震华今早一身白衣黑裤出庭。地庭法官以国语念出控状后,他表示不认罪。
邱震华是在2014年2月6日,从原任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职务,调往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刑事调查部秘书处,由副刑事调查主凯里代摄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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