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源:要吉大臣下台 需州议员投不信任票
独家报导:余佩妮
(吉隆坡22日讯)执业律师陈思源说,巫统内部发表不信任要求撒换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兹,是不合情理和不可行,因州务大臣是州内职务而不是巫统党职,因此欲令慕克里兹下台,必须返回州议会才是正途。
“在民主精神下,只有州议会内大多数州议员投慕克里兹不信任票,首相才可就此事向州统治者建议,委任另名受大多数州议员和人民接受的人选,吉打现任州统治者也是国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
他指出,如今只看到吉打巫统内部众口一词,但未看到州议员们在议会厅内议决,也未发生吉打大部分州议员支持另一人的情况,因此,即使首相成功说服州统治者撤换州务大臣,理由也很牵强。
陈思源针对吉打巫统14巫部领袖要求慕克里兹下台一事,这样向《中国报》指出。他说,如同国会下议院如果要撤换首相,必须有国会议员在议会厅动议投首相不信任票;州议会议员也须向州议会议长动议投州务大臣不信任票,要求议长择日投票。
他说,如果在州议会投不信任票后,以简单大多数通过不信任慕克里兹,那慕克里兹即应该自动下台。
“如不根据正常程序,大多数州议员在议会厅以外的地方共同宣布不支持州务大臣,虽然方式不正统,但在政治上是可以接受的,首相可根据这些州议员公开不支持的情况,建议州统治者撒换大臣。”
他指出,另一个情况是,首相可根据有关州务大臣已不获得各级巫统不支持的原因,建议州统治者撒换大臣,但这容易遭人话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