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報館就檳島市政廳執法員遭暴力對待事件,抽樣訪問了8個民眾,從中了解民眾對于當局鎖車輪政策,及執法員常遭遇無禮甚至暴力對待事件的看法。
這篇報導刊登了,我也想當受訪者,發表一下看法。
給受訪者的第一道問題是,有沒有接過市政廳泊車罰單、被鎖車輪或車子被拖走的經驗。我的答案是,有接過罰單、有被鎖過車輪。
接罰單是因為在雙黃線泊車,出來時看到車鏡貼了一張藍色紙條,第一個念頭是 “噢 X!”接著,就乖乖取下罰單,因為違例泊車,怪不了誰。
另一次是被鎖車輪,因為很快就拿車,所以來得及當場開鎖,罰款了事。這兩次經驗並沒令我很不愉快,反而令我“讚歎”執法員速度之快。
違例泊車被取締,甘于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州政府在推行鎖車輪和拖車政策的同時,須探討最根本的問題,就是檳島嚴缺泊車位。
人頭訪問的第二道問題是,怎么看執法員被動粗事件。我的想法是,不管對象是誰,動手打人是野蠻的行為,把不滿訴諸拳頭,就是無理。
有受訪者提出,暴力的背后,可能是執法員態度有問題,如果這樣,被取締者應該拍下執法員的不是,再循正確管道投訴,而不是動不動就出示拳頭,或者武器。
也有人認為,現在是壓力爆煲的年代,才會出現暴力,可這不是行使暴力的理由。
世道艱辛,你有壓力,我有壓力,如果人人都這樣為了小事發狂,這個世界就會變瘋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