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空地供羅厘停泊 地主頻遭油站業者投訴

(淡邊23日訊)坐落在油站前面的地段,未獲准建築任何設備,地主唯有把它租賃給運輸業者,充作拖格羅厘停泊處,卻屢遭油站業者投訴。

勒巴州議員威拉班律師接獲投訴后,今日上午連同民主行動黨淡邊支部執委彭苟與禮仁園支部主席雷文德仁,前往利民濟市鎮向事主賴貴(56歲)瞭解詳情。

賴貴說,他在九十年代購得一片土地,與拿督莫哈末達哈國中僅一條馬路之隔。由于該地段與Petron油站為鄰,他曾向淡邊縣議會申請建設小販中心或茶攤,但在油站業者屢次插手下遭當局回拒。

他指出,唯有把有關空地租賃給運輸業業者林晉勇作為停放拖格羅厘用途;但油站業者從去年開始,先后向淡邊縣議會、淡邊警方、交通部與陸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等部門投訴,催促當局阻止他把該空地租賃給林氏用來停泊拖格羅厘。

“相關部門執法單位從去年下旬開始,幾乎每天都到該處巡邏,陸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在去年9至10月間,寄一封通知書給林氏邀約見面,相信是與租賃上述地段充作停泊拖格羅厘有關。”

賴貴強調,該油站業者是以該空地與當地中學僅一條馬路之隔,極可能會威脅到學生安全為由,因此不斷敦促當局向他施壓。

他說,他曾多次在該空地豎立鋅片作為牆壁,結果都被身分不明的羅厘司機假意退車,利用車斗把所有鋅片悉數推倒。

賴氏強調,他曾前往淡邊縣議會與多任縣議會主席交涉,最終獲建議以州政府所提議的價格,把該片土地轉售于油站業者,由于價格較市價相差甚遠,被他一口拒絕。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