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员停工寻女 祖父母盼新年前团聚
独家报导:吴燕萍
(新山25日讯)疑遭生母抱走的4岁女童陈彩翊,至今仍下落不明,父亲陈伟伦更放下工作,四处寻女。
女童的公公和婆婆也很难过,声称早已买好过年衣给孙女,希望新年前,孙女可回家团聚。
因女童被带走至今迈入第4天,仍没有下落,其父陈伟伦(26岁,新加坡修车员)日前请假,四处寻找爱女下落,今日更前往前妻婆婆位于笨珍的住家寻人,可惜仍无讯息。
一年前办离婚
女童公公陈富明(51岁,退休人士)今午携同妻子维娜(46岁,家庭主妇),在武吉英达人民社警主席叶一德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希望李姓前媳妇(家人称阿燕)可带女现身,让他们知道孙女平安。
陈富明指出,女童父亲为其长子,四五年前与怀有身孕的媳妇结婚,孙女不久后便出世。
他坦承,媳妇诞下孙女第11个月,就任性放下生病的女儿,坚持与其母亲(孙女外婆)乘搭巴士到泰国游玩。当时,他曾训斥媳妇,也提出付还巴士费给媳妇,希望媳妇留下照顾女儿。
“可惜,媳妇还是选择出门游玩,未照顾孙女,媳妇从泰国回来不久,某日便称要回娘家,结果一去不回,孙女便由我们一家照顾至今。”
他声称,儿子与媳妇一年前已在办理离婚手续,近期完全不曾收过法庭文件,对于前媳妇突然抱走孙女,深表惊讶。
针对媳妇为何知道孙女就读的幼稚园,陈富明指出,其儿子与前媳妇还有往来,因儿子心软,所以前媳妇生日当天,即1月21日,就带前媳妇到幼稚园看女儿,才被媳妇知道孙女读书地点。
“我怀疑媳妇早有打算,所以本月22日带着便衣警察和庭令,到校抱走孙女。”
叶一德吁女童生母现身
叶一德呼吁女童生母现身,而他愿充当中间人,调解此次纠纷。
他指出,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第88条文,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后,7岁以下孩子抚养权一般都归母亲所有。
“我今次召开记者会,只是希望小彩翊生母现身,让夫家的人知道小彩翊目前处境是否安全,毕竟大人的纠纷,别让孩子受苦。”
他认为,为免让孩子受苦,双方应出来见面,解决问题,希望女童生母主动联络他。
另外,公公陈富明补充,孙女被带走时期仍生病伤风,目前非常担心孙女健康状况。
叶一德的联络号码:011-21617407。
女童外婆经营理发院
女童的外婆在武吉英达一带的商业区,开设理发院,理发院周一已无开店,附近商家受询时声称听闻此事件,并力挺女童生母和外婆为人品性良好,也认为女童生母不可能在酒廊工作。
附近商家透露,2天前曾有2名男子到理发院闹事,甚至传出砸玻璃的声音,怀疑与此事件有关,他们相信女童外婆担心有人上门闹事,所以周一关门没开店。
他们不排除女童外婆和女童生母,可能已迁往他处,暂避风头了。
据悉,女童的生母之前也曾在该理发院工作,目前工作则不详,并且事件发生后,女童生母已完全关闭手机,甚至面子书账户也关闭,完全断绝与人联系。
另外,本报记者周一前往女童外婆家查探时,屋子也空屋一人,并且邻居声称,近几天都未看到女童生母,在住家附近出没。
频到前亲家屋外查看
陈富明与妻子维娜因非常想念孙女,自孙女失去踪影至今,每天三餐时间,偶尔半夜凌晨都会开车到前媳妇的娘家外查看,希望见到思念已久的孙女。
维娜坦承,自己非常疼爱孙女,即使自己打扮邋遢,都不会让孙女打扮不美出门。
另外,小彩翊的李姓母亲本月22日上午前往学校,将小彩翊抱走,学校当天中午12时许致电彩翊婆婆,通知生母带着便衣警察和拿着庭令到校,将孩子接走。
陈富明说,他们知道消息后,马上到幼儿园了解情况,并且也对校方直接让生母带走孩子,感到不满。
“我们之后也到柏伶花园警局查证,是否真的有警察前往带走孩子,后来证实真的有警员前往,而相关警察也透露,小彩翊被带走时,曾挣扎抱着老师,不愿离开。”
陈富明质疑母亲持有的庭令真伪,因他们家不曾收过法庭通知信,同时,幼儿园曾提供他们庭令上的律师联络号码,而他致电给律师,律师声称已无处理小彩翊案件,并拒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