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地下經濟(3) 游枝:大家做的就不是犯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中國的地下經濟(3) 游枝:大家做的就不是犯罪

灰色收入,就是不當得利,做官的,有黨幹名分護身的,公然收取金錢,已經不是潔白的錢財來源,不算黑,灰色也已經是貪污。



2010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激烈辯論這種黨、官收取錢財的行為。

可是,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劉錫榮,他挺身而出,為灰色收入的正當性辯護。

劉副主任委員說,收取不正當金錢是犯法的,但是,灰色收入不算犯罪。



全中國數以百萬計的官員及黨幹部,多謝劉副主任委員這么體諒的一句話。

過後到今天,一邊大虎要打,小老鼠也要趕盡殺絕,還說反貪和制止官員黨幹收取不正當得益全都要辦下去,可是灰色收入依然還是處處風行。

黨、政搞在口邊的地下經濟大到左右正常經濟運作這份憂心,其中很大部分的禍源是來自灰色收入的。

人間潤滑劑

灰色收入不算犯罪,在外國人看來,很難理解是怎一回事,唯一的說明,是這種黨幹官員的不當取利,已經是公開又普遍的利益行為,你做我做誰都這樣做的事,還有誰能說這是犯法行為的。

收取灰色來源的經濟收入,拿的人是享有黨、官身分,甚至是不同領域的有勢力人士,也包括打不倒拿不下的大小老虎,如此巨大勢力的存在,而且握有了財力,也握有了權力,更可能握有了外國長期居留證件,政府的力量到了法律動搖不了的一步。

有人再為灰色收入做美化修飾,說拿點人情小意思,已經是社會習俗,又可以把困難解決掉,讓事情順利推行,就算拿得不算光明,也已經是人間關係不可少的潤滑劑。

是碰解不了的一大阻力,判不了不合法的罪行,灰色收入仍然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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