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仄万被控煽动 案定3月4日过堂
(吉隆坡26日讯)社会党前总秘书阿鲁仄万被控煽动案今早过堂,基于仍在等待总检察署是否允许撤销控状,法庭择定于3月4日重新过堂。
他因对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鸡奸案裁决,发表煽动性言论,于去年11月23日被控煽动罪名,唯他不认罪,并在本月22日通过律师,向总检察署提交信函,要求撤销控状。
阿鲁仄万代表律师梁信友接受访问时证实,基于他们在早前所提呈的信函,未获总检察署的答复,所以必须等待当局回应,才可以继续审讯,相信有关答复将在3月4日前就有。
未获总检察署答复
阿鲁仄万(48岁)为社会主义党中委,他被控于去年2月12日中午12时左右,在其个人面子书专页针对联邦法院对安华鸡奸案裁决发表具煽动性言论。
因此他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法官为阿米努丁,主控官为依兹丽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