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魯仄萬被控煽動 案定3月4日過堂
(吉隆坡26日訊)社會黨前總秘書阿魯仄萬被控煽動案今早過堂,基於仍在等待總檢察署是否允許撤銷控狀,法庭擇定於3月4日重新過堂。
他因對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雞姦案裁決,發表煽動性言論,於去年11月23日被控煽動罪名,唯他不認罪,並在本月22日通過律師,向總檢察署提交信函,要求撤銷控狀。
阿魯仄萬代表律師梁信友接受訪問時證實,基於他們在早前所提呈的信函,未獲總檢察署的答覆,所以必須等待當局回應,才可以繼續審訊,相信有關答覆將在3月4日前就有。
未獲總檢察署答覆
阿魯仄萬(48歲)為社會主義黨中委,他被控於去年2月12日中午12時左右,在其個人面子書專頁針對聯邦法院對安華雞姦案裁決發表具煽動性言論。
因此他抵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3年或最高罰款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此案法官為阿米努丁,主控官為依茲麗娜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