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前須提出 訴訟索賠期限將至
(吉隆坡26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指出,馬航MH370客機失事至今,2年入稟法庭訴訟期限將至,乘客和機組人員家屬必須在3月8日前,決定與馬航磋商賠償,或通過法律訴訟索賠。
他說,按照法律規定,訴訟有2年時間限制,如果在3月7日之前未能提起訴訟,則遇難乘客家屬,可能會喪失通過法律訴訟途徑索賠的權利。
他也是馬華總會長,他今午主持馬華會長理事會會議後向媒體指出,馬航MH370客機失聯已邁入第二週年,而交通部已要求馬航家加速對家屬的賠償工作。
大部分不接受賠償
“一些家屬不願意接受飛機失事,甚至不願意接受親人逝世,他們仍希在等待搜尋客機結果,我們也很為難。”
詢及馬航對家屬的賠償數目是多少時,廖中萊說,馬航必須根據保險條規來與家屬磋商賠償。
他說在近期與馬航召開會議,以了解賠償工作進展。
他說,據了解,截至目前,僅少過50%家屬接受賠償,大部分不接受賠償,MH370客機上有298人,其中153名是中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