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會下月2執法行動 對付髒店違泊重型車
(關丹27日訊)關丹市議會今日議決2月1日起實行兩項執法權,即檢舉不符合衛生規格的商店及食店,以及泊放在住宅區內的重型車輛,將被上鎖甚至拖車。
該會主席拿督祖奇菲指出,從2月1日起,關丹縣內商店、食店或食肆,不論具有商業執照與否,只要衛生不達標,將受到對付。
“以往市議會檢舉飲食店衛生時,都得依賴衛生局發出勒令業者在14天內改善衛生,無法獨立運作。”
他今早在該會主持常月會議上,宣佈此事。
他說,市議會在經過法律咨詢組的研究,根據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v)條文的法律賦權,地方政府可針對危害民眾安全、不適、健康及衛生事宜,採取取締行動。
“從今以後,市議會執法組和衛生、美化小組將充分運用此權限,更有效監督關丹飲食業的衛生清潔,確保所有與食品有關的行業遵守法紀,更重視環境的衛生和作業方式。”
諭令“頑固”業者停業
祖奇菲也說,執法人員可發出250令吉的罰單給有執照業者和給予清理環境的機會,業者若還“頑固”,將被諭令停業清理。
“食店內有老鼠、蟑螂蹤跡的業者們,小心執法人員上門取締。”
市議會衛生小組主任馮錦財市議員說,全關丹共有約6000家有營業執照的食店、食肆,另有約3000家非法營業的食攤,將會陸續受到檢舉。
“執法組將先從‘頑固不靈’的業者著手,直至環境令人滿意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