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中區市會 拆違法攤位帳篷

(振林山27日訊)新山中區市議會出動50名執法組官員,今早在柏伶花園拆除21個佔用公共場地、違法搭建的攤位和帳篷。

新山中區市議會主席峇德魯希山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市議會今年1月15日發出最後一次的通知書,指示轄區內所有佔用巷子邊、後巷、泊車位、五腳基等地違法搭建的商家,必須拆除他們的涼棚及帳篷,否則將牴觸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條文(法令133)。

他說,今早執法組官員在警方的協助下,在柏伶花園展開大規模的清除行動,強制拆除冥頑不靈的商家的建設,並向他們發出傳票。

他說,市議會將確保轄區內所有的商家在不違反條例,以及不干擾公眾利益的情況下營業。

他希望在執法單位的有效監督和管制之下,商家不會濫用或長期佔用公共場所做生意,而商家和居民可以建立起互相尊重的關係,減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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