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处理求情 税收局未接获新制度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视情况处理求情 税收局未接获新制度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27日讯)内陆税收局公关马斯伦说,当局至今还是按照现有公平制度,凡逃税者一律被罚款,该局并未接到任何赦免罚款的最新指示。



他说,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下,当局是按照标准作业程序,展开税务调查及审计工作,一视同仁对待所有纳税人。

马斯伦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当然,面对罚款人士有权要求当局减低罚款或延长缴付罚款的期限,而当局也会依个案处理,即视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及个中原因,包括重检当事人的过往记录,才考虑是否减低或维持罚款数额。

可要求分期付款



他补充,当局鼓励人民和商家自动报税,若有面对难题,可与当局商量,如商家无法一次过付清巨额罚款,可要求分期付款。

另外,特许会计师兼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中小企业主任孔令龙认为,若是蓄意逃税者,政府不应赦免罚款,但若商家是因特殊情况不经意漏税,政府应接受求情,减低或赦免罚款。

他强调,蓄意逃税及知法犯法商家或人士,理所当然要面对惩罚,但对无心商家,当局应该网开一面,因为奉公守法的商家肯定会呈交完整账目,但账目不可能没有瑕疵,即使账目有错漏,当局应该给予商家机会作解释,再视问题涉及严重性,妥善处理事情。

他受访时说,目前,最高罚款额是300%,唯一般罚款额度是介于35%至45%,但对商家来说,已是很重的罚款。

他建议政府放宽尺度,视个案及特殊情况而定,伸缩性执行罚款制度,只要凡事好商量,什么事情都好办,更能鼓励商家合作,这比任何重金罚款,来得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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