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調查結果將獲保密
(吉隆坡27日訊)聯邦法庭宣布,為保全公眾利益,日後無論是民事或刑事案,由證券監督委員會(SC)調查得出的結果將獲保密權(protected from disclosure)。
證監會文告指出,聯邦法庭法官丹斯里阿末哈芝馬諾透過書面宣布判決,並在判決中指出,民事及刑事案皆適用。
根據判決,在民事審訊過程中公開文件將傷害公眾利益,若要求將個人提供予證監會的證詞公諸於世,亦將影響證監會公信力,未來證人或選擇不提供任何資訊,影響證監會在證券法令下的辦案能力。
文告指出,此判決源自於2010年由證監會提出的民事訴訟,當時拿督依薩伊斯邁被控違反證券法令,不過他在首次上庭之後向高級法庭申請,要求證監會公開指控他的文件及證人證詞。
上訴庭早前重新肯定高庭判決,並引用1993年證監會法令第134條文,必須在審訊過程公開資料,證監會過後向聯邦法庭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