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家协会诉4造 2周内须入禀答辩书
(吉隆坡28日讯)高庭就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家协会(IKHLAS)起诉卫生总监和另3造,在取缔行动时非法充公商家出售的电子烟和周边产品诉讼,谕令答辩人必须在两周内入禀答辩书。
起诉人代表律师祖哈斯尼向记者指出,法庭副主簿官西蒂诺莎菲丽达在内庭这么指出,并择定此诉讼在2月17日于法官约翰路易斯庭前过堂。
该协会于去年12月28日入禀高庭,起诉卫生总监、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总监、柔佛州市议会及警察总长,在取缔行动时非法充公马来商家出售的电子烟和周边产品,并将分别将他们列为第1至4答辩人。
该协会除了向答辩人索取普通和特别赔偿,也索取100万令吉的惩戒性和严重赔偿,以及每年附加5%利息,利息从入禀日期算起。
该协会也要求答辩人归还所有被充公的电子烟产品,也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所有答辩人通过官员、工作人员、代理和代表,充公、处罚或罚款该协会出售电子烟及周边产品的会员。